据悉,此违建物是经1月10日巡查发现,发现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进行核实,确认加层部分无正式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条,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工作人员与该户主沟通并依法送达相关通知,确保做到违建治理取证合法、程序规范、不留瑕疵。随后,各拆违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职责,各尽其职,现场对违建部分开展拆除工作,然而,1月16日,执法队员在开展“两违”治理“回头看”行动中发现该户主存在“拆而复建”行为,现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处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再一次表明了浦城县城市管理局面对违法建设绝不手软以及“应拆尽拆”“一拆到底”的决心。
1月4日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县春节期间控违工作,防止突击抢建行为的发生,我局积极部署控违工作,多措并举强化节日期间违法建设巡查管控, 做到节前早部署,节中全覆盖巡查,确保节日期间拆违控违工作不松懈,违法建设不反弹”。除上述一处,我局还依法拆除莲西路、中铺路、梦笔山、天心弄4处违法建筑近495平方米,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震慑企图偷建、抢建违章建筑的心存侥幸人员。
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始终对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亮政策、摆事实、讲道理”的工作方法,鼓励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我局将对违建依法依规进行拆除,严格把控程序,现场精准处置,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违建整改拆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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