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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函
2024-03-07 17:55 来源:浦城县商务局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务发展资金项目库建设的通知》(闽商务〔2023206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内容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乡镇商贸中心等民生项目可由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有文件明确规定的运营管理单位)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在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优先使用示范资金支持建设,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授权的企业可建设或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且每个县最多支持1个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二、其它事项

请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对照支持方向和内容,积极谋划高质量项目,力争纳入省级资金支持,所填报附件需经主要领导审阅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于2024315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浦城县商务局流通股邮箱。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15659280261,邮箱:pcswjltg@163.com

  

 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2:南商务〔2024〕12号 南平市商务局转发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建设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库的通知

 

                浦城县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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