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
增员:
(1)《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含电子表);
(2)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参保前一年内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登记表》或体检报告备案;
(3)对未达劳动年龄或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减员: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表》;
备注:以上材料如是本部门颁发或能通过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人员增员申报:《参保单位职工增加花名册》;
(2)缴费人员减员申报:《参保单位职工减员花名册》。
备注:以上材料如是本部门颁发或能通过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的可不提供。窗口申报一次性3人(含)以下现场办结。
4.办理方式:
(1)浦城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2)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3)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8.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浦城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3号社保中心一楼
10.咨询查询途径:咨询电话0599-2876023(工伤保险)
0599-2830678、2822506(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1.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99-283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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