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
2026年浦城县拓岗稳工稳就业十条措施
2026-02-05 15:18 来源:浦城县人社局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关于保持就业总体稳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南平市稳就业促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南人综〔202556号)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浦政办电20256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对做好春节前后企业用工服务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对春节期间稳定职工队伍连续生产(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年度月平均用电量的80%)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2026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按300/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

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接送省外员工返岗的包车、包列费用,以及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来浦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费用,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期间(2026217日至224日)的予以全额补贴正月初九至正月二十期间(2026225日至38日)予以50%补贴。

三、支持企业扩工扩产。20251231日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基数,对2026年一季度末企业用工规模超过202512月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每扩工扩产1人,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按照3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工扩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实际见习时间给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支持企业招工引工。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一季度举办线上线下招聘10场以上。对人力资源机构承接人社部门组织的线下招聘活动,根据参加招聘企业数和地域,按市内500/家、省内市外1000/家、省外6000/家的标准给予补助。

、支持机构服务用工。对人力资源机构引进劳动力且首次在南平市辖区企业就业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普通工500/人、大中专生(高级工、技师)1000/人、硕士生及以上(高级技师)2000/人,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其中引进市外夫妻工的可再上浮100%

、支持拎包求职创业。对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学生来南求职创业且非南平户籍、本人在南平市无住房、无就业创业记录的,可按照每人“一张床”标准给予长达1年的免费住宿,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放宽免费住宿适用对象条件。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在南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1000/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单家单位最高奖补3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50%贴息支持。

、支持企业提升员工技能。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按职工取得证书类型和等级分别给予企业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标准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培训补贴。

十、开展“四心”服务。联合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对春节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开展系列“送温暖”活动,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让职工“暖心”;建立惠企政策直通车,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免申即享”“直补快办”“一网通办”等工作方式,推动稳就业政策精准快速直达,让企业“舒心”;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全面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让劳动者“安心”。对用工需求大的企业,实行“一对一”指导,免费提供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短视频招聘等急招快招服务,支持企业达产增效,让招工“省心”。

对实施期限为202512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确保在2026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对实施期限为2026年春节期间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确保在20265月底前兑现到位。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时间截止2026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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