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现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 2010年2月1日。监督电话:县环保局6021272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行业名称
排污证种类
核定污染物类别
1
浦城县龙凌植物油开发有限公司
南平市浦城县工业园区
魏慧芳
食用植物油工业
临时
固废、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