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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公示(第三批)
字体: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0-1-25 浏览次数:256  [关 闭]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现对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0125 201021日。监督电话:县环保局6021272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行业名称

排污证种类

核定污染物类别

1

浦城县龙凌植物油开发有限公司

南平市浦城县工业园区

魏慧芳

食用植物油工业

临时

固废、噪声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浦城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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