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浦城县县长信箱”24小时接收群众来信,但反映以下内容的信件不在受理范围内:
(一) 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 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五) 反映非本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六) 反映已进入司法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程序事项的;
(七) 所反映问题的处理部门尚未参加本系统的;
(八) 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紧急救助的(对于此类问题,服务中心应请诉求人及时向110、122等专门紧急救助系统求助)。 
市民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