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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09:5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77号

电话:0599- 2861008

邮编:35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浦城县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共公开信息3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件,上年度结转办理1件,其中: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答复3件,重复申请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申请行政复议结果维持1件,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各审查环节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务公开信息经确认后方予以发布,坚决杜绝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要求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024年全县城管执法工作要点等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城管执法工作。建立网站季度检查制度,确保网站栏目信息更新频次、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时限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辖区内城管执法工作动态,全年发布公众号信息187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进一步完善了审查制度,对即将公开的信息按职能进行严格分类,并送股室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准确把握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7027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重视程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查找当前不足,同时做好队伍优化建设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岗人员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8日      

浦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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