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厝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2]157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管厝乡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c.gov.cn)上下载。
一、概述 管厝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重点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调整充实了以分管副乡长为组长的管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明确了乡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浦城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我乡制定下发了《管厝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管厝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编制。为保证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我乡及时健全完善了《管厝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本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管厝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管厝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并按照《条例》和浦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乡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重点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闽政办[2012]99号)文精神,督促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重点工作和实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取信于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占26.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14.2%;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0.7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占14.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占0.7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0.4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占0.7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0.71%,其他类5条,占11.9%。(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4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28条,各开设网站的公开义务单位也分别在各自的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3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其中当面申请0条,传真申请0条,电子邮件申请0条,网上申请0条,信函申请0条。主要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退役安置、教育、文化卫生、重大建设项目、统计信息等方面内容。(二)受理办理情况收到的0条依申请公开已全部受理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0条,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全县各公开单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乡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人员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不够、发布不够及时,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和及时。二是对《条例》的有关界定没有明确的把握。由于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够透彻,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明晰,特别是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应该及时公开信息的没有及时公开,极少数部门未将公民或法人依申请公开给予及时有效答复。三是公开渠道拓宽有待加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依托于县政府网站,其他公开渠道还不多,公民获取公开信息的有效途径需要完善。四是监管体系有待改进。没有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管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制度、责任到人,提高全乡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网站建设。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目标,加强运行管理,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加大重点领域及涵盖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财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做好部门网站建设及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交互链接,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信息服务公众的作用。 3、强化督促检查。利用绩效考评、实地检查、网上信息统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对公开信息不全,搞形式主义和敷衍应付的单位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很多,一些制度虽然建立但没有落实,2013年我乡将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和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
管厝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3
|
146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3
|
146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
|
/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2
|
4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
4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4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
|
4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
/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
|
/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
|
/
|
|
行政复议数
|
条
|
/
|
/
|
|
行政诉讼数
|
条
|
/
|
/
|
|
行政申诉数
|
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