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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官路乡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4 1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官路乡201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官路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官路乡官路街76号 ;邮编:353415 ;电话:0599-2753121;传真:0599-2752118)。
一、工作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组织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动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重点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1、高度重视,推进组织机构建设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工作。乡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持续推进,并从经费上给予保障,由乡财政安排经费用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目前,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
2、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加强学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在机关干部学习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营造“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全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5.77%;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7.6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条,占9.62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占5.7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占5.7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7条,占51.9 %,其他类7条,占13.46%。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3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内容。
加快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的公开进程;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福利事业发展情况、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等;公开了普通中小学学生入学条件、教育收费标准等。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审计信息;公开了公共交通、重大工程等项目的招标信息、招投标流程、中标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县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等便民渠道公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52条,政务公开栏等便民渠道公开3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免费提供。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乡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见附表
 
官路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88
23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2
15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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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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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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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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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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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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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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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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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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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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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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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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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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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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