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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临江镇人民政府关于临江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县级文件精神,现特向社会公布临江镇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c.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邮编:353401,电话:0599-2641068,电子邮箱:pclj00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镇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服务。

(一)完善组织领导。为规范权力运行,构建服务型政府,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统计法律法规关于数据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的申请及时处理,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为落实好《条例》相关要求,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制度。我镇立足自身实际,按照《条例》要求,根据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责任要求。进一步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审核,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新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在每个信息交流群安排专人负责对内容审查把关,坚决不发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扩大覆盖面。利用“临江政府公务群”、政务公开栏、LED 滚动屏幕、短信群发平台、微信公众号(魅力临江)等方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急百姓所急,忧百姓所忧,解百姓所困”的服务宗旨,透过12345等平台,认真高效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

(四)加强监督保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的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健全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向社会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

2. 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增加适合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3. 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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