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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莲塘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0 00:00

莲塘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镇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推进组织机构建设

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工作。镇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持续推进,并从经费上给予保障。

(二)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在及时转发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协调机制、澄清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考核机制、社会评议机制、受理举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及监督保障机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占1.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2条,占29.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条,占21.3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条,占1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占9.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占25.3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镇尚未接到因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到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镇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条例》实施时间尚不久,各方面对《条例》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2014年起)

主动公开文件数

75

 23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5

 23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传真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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