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莲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南平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政务公开〔2018〕20号)和县级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浦城县莲塘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110.76.42.59/)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莲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或莲塘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浦城县莲塘镇下莲塘1号;邮编:353400;电话:0599-2834459;电子邮箱:fjpcltz@163.com)。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18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根据效能建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资金投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并未配备专项资金,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中,形成了有效的公开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
(二)建章立制。制订了《莲塘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莲塘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莲塘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莲塘镇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莲塘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莲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等11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站办所所长为组员,党政办和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信息报送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四)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在公开形式上,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栏传统优势,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采取张贴公示与网络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增设了公示栏、公示橱窗,完善了便民服务代理点、政务网等。在公开内容上,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将政府职能、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及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方案、台帐等一切与群众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政府网站公开26条;
(四)未专门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未收到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论回应请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8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无涉及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 办文过程中时有出现校稿不够认真现象,出现文件定稿延迟,导致文件送达公开办进行主动公开时超出现定时限。
2.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如一些站办所送交信息不及时,主动公开条数明显不够等。
3.每月报送表时,出现迟报、漏报现象;
4.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有时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停滞。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安排工作人员二次核稿,降低文件出错率。
2.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要求站办所按时提交信息、文件,降低迟报率、漏报率。
3.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上级跟班学习。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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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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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6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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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6 |
380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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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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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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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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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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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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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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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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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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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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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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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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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