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民[2015]021号
浦城县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精神要求,由浦城县民政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民政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民政局,联系电话:2821384。
一 、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执行,将政务公开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批、发布等日常工作,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我局 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75条,占信息总数的85%;政策文件5条,占信息总数的5.0%;办事指南5条,占信息总数的5.0%;通知公告栏9条,占信息总数的10%.
3.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民政低保、五保申报程序等民政信息在城乡民政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展示;一些重要的民政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也无不予公开件。
四、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 名,负责信息的公开。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及时、准确,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将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浦城县民政局
2015年1月28日
浦城县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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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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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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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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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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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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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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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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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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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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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函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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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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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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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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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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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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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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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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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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