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我县及时行文部署,组织开展了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防止脱节现象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共取消、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项(详见附件),其中:取消县级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的委托权责事项1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做好相关事项的挂网、培训、宣传等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各有关单位的县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应全部(涉密事项除外)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和部门网站,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有关单位保留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或其他机构名义办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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