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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02-27 09:00 来源:教育局 访问量:

 

关于2018年度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

(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浦城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95号)、《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闽财绩〔20154号)、《浦城县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知》(浦财预(2019)0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接受委托于20191125日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浦城县教育局“2018年度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相关要求提供并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完整,是评价委托方和被评价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62号)、《2018年浦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取教育资金的预算说明》实施绩效评价。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根据浦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项目支出重点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数据采集和现场抽样勘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以下简称“浦城县教育资金专项”。

2、立项背景和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简称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具体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竣工验收费、项目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用等。通过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3、项目立项依据

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62号)、《2018年浦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取教育资金的预算说明》等设立。2018年决算应安排教育资金1337.48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教育资金1,289.00万元,结余48.48万元列入2019年度绩效评价。

4、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实施过程管理

浦城县委、县政府及浦城县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明确了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明确项目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安排科学合理,严格报批计划实施维修项目程序,强化工程项目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对浦城县教育资金使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条件保障

教育资金专项由浦城县财政局、教育局共同管理

浦城县财政局负责教育资金资金管理,会同县教育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的核算,资金使用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教育资金支出活动,并对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浦城县教育局是对教育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教育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教育资金支出预算;负责本部门对申请使用教育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教育资金分配方案,执行已经批复的资金支出预算;配合教育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提出教育资金绩效目标,并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实施绩效跟踪和评价;

各中小学是教育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项目具体申报、项目组织实施以及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对教育资金资金使用的效益负责。

3)监督机制

浦城县教育局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并成立校安办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同时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监督,并接受财政、教育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教育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管理使用,对在使用过程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情形之一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项目预算

根据浦城县财政局浦财(预)指[2018]0001号,2018年决算应安排教育资金1,337.48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教育资金1,289.00万元,结余48.48万元列入2019年度绩效评价。资金来源于浦城县财政局县级预算资金。

6、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坚持优先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按轻重缓急优先安排最边远、最艰苦、最急需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指导思想,合理安排教育资金使用。2018年浦城县县级财政安排教育资金1,289.00万元,用于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项目、中小学扩容项目、中小学校舍维修及改造项目、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精神,通过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1,289.00万元,其中:中小学扩容项目(1所)支出565.00万元、学前教育项目(1所)支出250.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10所)支出474.00万元。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浦城县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简称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通过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18年教育资金工作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按《2018年浦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取教育资金的预算说明》, 2018年决算应安排教育资金1337.48万元,2018年预算安排教育资金1,289.00万元,结余48.48万元列入2019年度绩效评价,2018年度预算资金全部执行到位。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做好公示、公开,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我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校园校舍建设和及校舍维修、实施成效等信息的情况,公开公示内容齐全。并及时在项目建设相关信息网上及时公示,让教师、家长及社会各方面了解,促进工程实施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深入人心。

2、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在工程管理、强化监督方面我们主要做法是:

1)责任单位必须派一名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施工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责任单位工地代表,负责维修项目实施的具体管理、检查、验收、施工日志、及时准确做好隐蔽工程的图像、文字记录、签证。没有施工图纸的工程量,责任单位必须派分管领导、工地代表、教师代表与施工单位一起丈量工程量,为办理工程决算提供数据。责任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拒绝不合格建材进场,监督不合格的工程进行返工。施工单位不按施工规范和合同要求施工,又不进行返工的,责任单位工地代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冲减工期,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报批计划实施维修项目。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情况或因使用需要增加工程量,追加投资的,要及时上报局校安办核实,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责任单位必须严格管理维修项目,严禁降低质量标准、提高施工价格等现象发生。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1)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资金全部到位,资金支出率100%

2)合理安排使用资金,首先要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按轻重缓急优先安排我县最边远、最艰苦、最急需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42018年度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项目资金1,289.00万元,使用主要绩效。

1)时效目标:及时将资金30日内分解到项目,绩效目标值30个工作日,实际完成值30个工作日内,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数量目标: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1,289.00万元,其中:中小学扩容项目(1所)支出565.00万元、学前教育项目(1所)支出250.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及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10所)支出474.00万元。

3)社会效益目标:标准化学校通过率,参考标准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绩效目标值为全部完成,实际完成及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全部完成。

4)服务对象目标:综合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8%,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是对浦城县教育局2018年度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进行梳理,确定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制定相应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依照工作方案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数据和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针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增强资金发放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预算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不断完美预算管理基础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保证财政资金有效、合理使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原则

①相关性原则。即与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②重要性原则。优先使用最具评价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③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④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⑤经济性原则。即指标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取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2)绩效评价的内容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浦城县教育局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资金安排、使用的运行情况,财务管理现状及社会综合评价。

3)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

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提供了设置具体共性指标时的参考性框架,我们选取最能体现绩效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项目特征的共性指标,包括项目立项指标、资金落实指标、业务管理指标、资金使用管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

个性指标结合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支出的具体情况,在与浦城县教育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构建,具体按照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绩效年度目标设定。

4)绩效评价指标权重

根据各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体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选用科学方法、合理设置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是评价对象的实际产出和效果。因此,在具体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时,考虑产出类指标和效果类指标的权重在绩效评价指标的整体权重中占主导。具体如下:

①投入:由项目立项指标、资金落实指标、时效情况(增加)构成,分值30分。

②过程:由业务管理指标、资金使用管理指标、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指标、资产管理指标构成,分值30分。

③产出与效益:由项目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构成,分值40分。(详细指标解释和评分标准见附表2

3、评价方法:

采用数据采集、案卷研究、自评汇报、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比较分析相结合进行评价,通过对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项目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充分了解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项目的业务情况,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绩效评价方法,组建评价工作组并合理安排分工。

2、组织实施

收集整理资料:到浦城县财政局、浦城县教育局校安办、财务审计科及项目实施单位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浦城县水北街镇中心小学、浦城县仙阳中学等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座谈,并收集与专项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检查项目绩效(总结)报告、项目受益者满意度测试以及政府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组织评价工作组成员到浦城县财政局、教育局核对拨款文件及通知单,了解项目拨款情况;抽查项目申报资料及验收反馈资料,检查申报验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审批;对会计资料反映的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合规性检查,通过抽查原始凭证检查是否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合规性、资金收支的合法性。抽取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实验楼工程扩容 建设项目、浦城县水北街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扩容工程建设项目、浦城县仙阳中学餐厅厨房维修项目、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修缮工程项目、浦城县盘亭东风小学大门、围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等现场核查,勘验的项目个数超过专项资金项目总数的50%,且资金额超过项目总金额的70%

沟通协调: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与委托方和2018年教育资金专项项目涉及单位进行持续沟通,对项目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列出清单,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整理判断:对收集的各种形式的资料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判断,作出客观评价。

3、分析评价

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内,我们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价指标,对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按照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项目负责人复核后再由部门负责人和总审复核,向委托方提交项目绩效书初稿,在同委托方、被评价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核对拨款情况,2018年实际到位教育资金专项项目资金1,289.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实际拨款1,289.0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校舍建设项目250.00万元、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565.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47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62号):

1)资金的筹集

教育资金专项的筹集以当年非税报表(综合)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为计提的基数,按2%标准计提教育资金,教育资金按季计提,年终进行统一清算。为确保年度教育资金收支均衡,县财政部门在4月、7月、10月的10日以及决算清理结束之前分季计提教育资金,第四季度计提与年终清算合并进行。

2)资金拨付

①各中小学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浦城县教育局提出校舍建设、维修、设备购置等项目要求申请,浦城县教育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以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为原则,规划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单位并公开、公示。

②浦城县教育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建设任务,在相关业务科室的拨款意见审核的基础上,对各学校上报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并汇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送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或联文下达分配指标。

③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后,由业务科室拟写拨款文件,经会计集中核算室会稿,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后,由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3)资金的监管

教育资金使用过程中,浦城县财政局、浦城县教育局按照绩效目标对教育资金专项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整改。浦城县财政局对教育资金专项执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年末浦城县财政局会同浦城县教育局对教育资金专项的绩效情况开展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县级财政、县教育局加大项目稽查力度,负责稽查检查办法。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县级教育资金专项项目的稽查检查要达到100%。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教育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教育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情形之一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浦城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中小学教育资金专项项目的建设管理,年初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的扩建、改造、维修及设备购置的项目安排,组织具体实施,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拨付控制负责。针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绩效考评,确保教育资金落到实处。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浦城县教育局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公示、项目报批、项目质量、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责任单位按照报批计划实施扩建、改造、维修及设备购置项目,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18年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1,289.00万元,用于全县中小学学前教育校舍建设项目250.00万元(用于浦城县水北街镇中心小学幼儿园扩建项目),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565.00万元(用于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扩容建设工程项目)、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474万元(用于浦城县仙阳中学学生餐厅厨房、浦城县古楼中学综合楼、浦城县盘亭东峰小学、濠村溪口小学学生餐厅等10所学校学校舍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项目资金使用有专门的制度规范,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基本合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8年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得到有效运用,支出活动符合规定的目标和要求;并得到有效管理、组织、执行、评价;较为有效的实现项目年度目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2018年浦城县级教育资金专项投入产生的效益明显,成效如下:

截至2018年末,全县扩建了学前教育项目1个,扩建中小学教学楼项目1个,校舍改造、维修及设备购置项目10个,产生相应的投入、产出、社会效益,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了全县教育资源,推进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影响目标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目标。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过综合评价,得分为95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投入指标:标准分30分,评价得分26分。

1、时效情况指标标准分6分,评价得分6分。

1)项目开展及时性:项目按计划开展实施,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项目如期完成,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2、项目立项指标标准分12分,评价得分12分。

1)本级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按要求制定本级财政专项教育资金管理办法,并按办法合理、规范分配资金,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年度任务和计划一致,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目标清晰,本指标的标准分为4分,得分4分。

4)预算安排资金项目到位率:2018年预算安排资金1,289.00万元已全部到位,本指标的标准分为4分,得分4分。

3、资金落实指标标准分12分,评价得分8

1)资金及时率:教育资金到位相对项目需求滞后(20180208日拨付254万元、20181218日拨付715万元、20190123日拨付320万元),本指标的标准分为6分,得分4分。

2)资金使用率:由于资金到位滞后,影响资金使用效率,本指标的标准分为6分,得分4分。

(二)过程指标:标准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1、业务管理指标标准分9分,评价得分9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具有相应合法、合规、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按制度实行招投标程序,合同真实完整;本指标的标准分为4分,得分4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工程项目有专人监督管理,工程完工有质量检查,验收;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2、资金使用管理指标标准分11分,评价得分11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制定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认证;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3)项目资金安全性:项目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资金项目有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并执行;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5)财务监控有效性: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并不定期进行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3、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指标标准分6分,评价得分6

1)会计信息真实性:会计信息真实;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2)会计信息完整性:会计信息完整;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3)会计信息及时性:会计信息及时;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4、资产管理指标标准分4分,评价得分4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健全、完整和合法资产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2)固定资产专人管理情况: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本指标的标准分为2分,得分2分。

(三)产出与效益:标准分40分,评价得分39分。

1、产出数量指标标准分12分,评价得分12

1)校舍扩容项目:完成浦城县光明中心小学及浦城县水北幼儿园扩容项目;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2)校舍改造项目:完成莲塘学校等5所学校改造项目;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3)校舍维修项目:完成官路中心小学等3所学校维修项目;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4)设备购置项目:完成年度计划设备购置项目;本指标的标准分为3分,得分3分。

2、产出质量指标标准分12分,评价得分12

1)质量达标率:项目质量达标率100%,本指标的标准分为6分,得分6分。

2)验收有效性: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本指标的标准分为6分,得分6分。

3、社会效益指标标准分8分,评价得分8

标准化学校通过率: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通过率100%;本指标的标准分为8分,得分8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8分,评价得分7

综合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师生家长问卷调查,由于教育资金紧缺原因,有的项目未能列入计划,综合满意率90%。本指标的标准分为8分,得分7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浦城县在建的教育工程项目多,投入大,计提的教育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求。

2、项目申报工作有待提高,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严格,程序要求高,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导致部分项目未能按期实施,资金使用效率低。

3、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不细致,资料收集与自评报告不详实、不规范,无法满足当年重点评价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需要。

(二)建议

1、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资金缺口,以确保专项支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2、提前介入项目审批手续,充分利用项目容缺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以便提高项目的时效性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

3、注意做好教育资金日常工作情况收集,及时整理成档,纸质与电子资料并存,以便方便快捷检索资料。

 

附表:浦城县2018年度县级教育资金专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福建和益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新兴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汤福生

                          (主任会计师)

福建·浦城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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