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利用限额空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闽财债管﹝2022﹞34号)对全省2019年以来通过财政预算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形成的专项债务限额空间,由省级收回统筹分配,用于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市、县(区)项目建设。根据财政部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下达的新增债券规模内,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为用好用足本次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加快债券支出进度,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县委研究同意,新增专项债务额度50284万元,安排用于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由于新增了债务,需对新增债务增加后的预算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284万元,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5040298_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 50284万元。
2.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284万元,用于交通、教育、生态环保、医疗卫生、其他社会事业等建设项目支出。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 2022年政府性基金县级财力由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批准的347289调整为397573万元,相应安排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4164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债券还本等支出73409万元,支出合计397573万元,增加50284万元。
现提请审议。
附件:1.关于《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2年利用限额空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人大批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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