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浦城县人民政府 >  就业创业 >  职业培训 >  政策文件
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2-12-12 19:59 来源:浦城县人社局 访问量: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

为进一步查找我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促进职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县辖域内所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

二、检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问题整改,规范全职业技能培训秩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安全,形成一批长效的制度机制,推进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检查内容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情况

1.办学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校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会议室)、办学场地(理论教室面积需容纳学员60名以上)、办学规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师资队伍等(校长、教学管理人员为专职人员、专职教师比例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聘用专职人员系南平辖区外的可提供灵活参加养老保险凭证,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兼职教师须提供授课依据)。

2.学校管理。包括学校章程、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培训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认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办学效果。包括加强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评价等。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包括贯彻执行省、职业培训教育政策、自觉服从管理、规范办学、招生、收费、广告发布、项目变更等。

5.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通知》(南人办〔2020〕26号)对学校消防安全应符合场所设置、安全出口数量、自动报警、灭火器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要求。

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情况

1.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是否存在为完成任务而组织培训的错误认识;是否围绕就业导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培训工作;是否将企业职工、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层次和针对性;是否开展当地特色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安全生产等从业人员培训;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开展培训。

2.培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要求,对培训开展进行管理;补贴性职业培训每个培训班是否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补贴性培训所有参训人员是否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电子券;资金使用支出是否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有效的监管。

、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即日至2021年8月10日)。人社局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检查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参与(详见附件1)。

2.自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根据人社局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并于8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

3.检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县人社局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自查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短板等进行总结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检查方式

对辖区内所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实行业务开展全覆盖、资金流程全覆盖。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专人负责,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做好统筹协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对办学评估自查自纠要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 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三)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此次检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针对职业培训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