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
为进一步查找我县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促进职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县辖域内所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
二、检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问题整改,规范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秩序,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确保政府补贴资金安全,形成一批长效的制度机制,推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三、检查内容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情况
1.办学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校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会议室)、办学场地(理论教室面积需容纳学员60名以上)、办学规模、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师资队伍等(校长、教学管理人员为专职人员、专职教师比例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聘用专职人员系南平市辖区外的可提供灵活参加养老保险凭证,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兼职教师须提供授课依据)。
2.学校管理。包括学校章程、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培训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认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办学效果。包括加强学校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评价等。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包括贯彻执行省、市职业培训教育政策、自觉服从管理、规范办学、招生、收费、广告发布、项目变更等。
5.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通知》(南人办〔2020〕26号)对学校消防安全应符合场所设置、安全出口数量、自动报警、灭火器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要求。
(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情况
1.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是否存在为完成任务而组织培训的错误认识;是否围绕就业导向、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培训工作;是否将企业职工、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作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层次和针对性;是否开展当地特色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安全生产等从业人员培训;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开展培训。
2.培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要求,对培训开展进行管理;补贴性职业培训每个培训班是否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补贴性培训所有参训人员是否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电子券;资金使用支出是否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进行有效的监管。
四、工作步骤
1.启动阶段(即日至2021年8月10日)。县人社局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检查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参与(详见附件1)。
2.自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根据人社局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并于8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
3.检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县人社局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自查情况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短板等进行总结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检查方式
对辖区内所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实行业务开展全覆盖、资金流程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专人负责,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做好统筹协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对办学评估自查自纠要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 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三)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此次检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针对职业培训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