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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5:32

2022年度,浦城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数字办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开展“产业招商年、城市提升年、园区建设年”活动,以深化改革为抓手,全力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2022年全县森林覆盖率75.52%,森林蓄积量2076.6597万立方米。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浦城县林业局编制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浦城县林业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全文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城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88号,邮编:353400,电话:0599-2822105,电子邮箱:pcxl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进行了梳理,主要包括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党建工作、人事信息、安全生产、计划总结等方面内容。普及林长制、森林防火、森林城市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知识宣传情况。通过印发森林城市建设、林长制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小册子,向群众派发雨伞、环保购物袋,布置宣传帐篷,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加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林业局业务工作特点,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我局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工作,对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挂网信息的质量,并且根据县政府反馈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和整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一是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本局对外公开的内容。二是继续抓好浦城县人民政府官网中林业局部分的运维管理,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部门文件等各种综合信息。三是配合做好县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2022年共办理行政许可收件数2477件,办结数96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领导分工,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了政务公开各项政策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提高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 0 0 0 0  0
3.其他 00 0 0 0 0  0
(七)总计1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 0 0  0 0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主动性不足,部分子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2022年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找准办法,完善和落实好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林业动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三是强化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政策性文件应及时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及时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网上信访咨询信息,及时调处,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处理反馈和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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