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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浦城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1:23

浦城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浦城县民政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浦城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浦城县皇华山路412号,邮编:353400,话:0599282138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提高办事、工作效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面梳理政务运行公开事项,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事项,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程,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据统计,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涉及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实质性和时效性。根据《条例》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专人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任务落实。我局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历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21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3条,其中财政信息3条,其他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22年我局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把好质量审核关全面梳理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按照要求收集公开信息,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利用好政务公开网址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栏目。及时、准确的公示公开民生工作情况,人民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班,为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总结交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做法经验。二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我局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监督方式,开展意见征集,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0  00 0  0 0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对2021年政务公开存在问题逐一整改,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具体改进措施如下: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积极做好重点民政政策、民政重点服务事项工作的公开解读,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如社会救助、养老政策等相关文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浦城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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