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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5: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浦城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浦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满足了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进一步保障了群众权益,增加了群众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跟县委、县政府决策推进,围绕深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产城景文”融合发展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开设“规范性文件库”“三农信息”等专题,集中发布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决策部署信息。通过“在线访谈”“政策解读”等栏目,深入解读重大政策的背景、目标、要点内容,以解读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92条,其中各级政府公开信息513条,占43.04%;县直部门公开政府信息679条,占56.97%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协调会商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0件,办结18件(含上年度转结),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5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更新,在“规范性文件库”专栏集中发布县、乡两级政府及县直各单位现行有效政策文件122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政府网站“国务院信息”栏目积极转发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同时在网站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栏目,展示学习成果和工作成效。持续加强对县政府网站栏目及全县2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检查情况,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服务水平。2023年共关闭、整合政务新媒体7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检查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核,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共50余人参训。各乡镇(街道)、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023年浦城县自觉接受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23

1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85

行政强制

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7.1044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监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效有待增强。

改进情况:一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监管制度,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持续扩大解读覆盖范围,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提高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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