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做好我县纳税的规模工业企业(含当年拟培育入规纳统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 (以下简称“两高人才”)子女择校就学,根据《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高人员”子女申请择校就学工作的通知》(浦政办〔2016〕78号)文件和近几年“两高人员”子女择校的申报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情况。4月25日,我局拟写《浦城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高人才”子女择校就学办法》(征求意见稿),于5月10日—15日开展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结合各单位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现提交本次会议研究。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指定申报对象及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相关要求等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依据《关于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高人员”子女申请择校就学工作的通知》(浦政办〔2016〕78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申报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人才和新投资建设(或技改投资)工业企业。
(二)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的类型,提供择校就读申请表、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承诺书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择校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信局进行申报,在审查、公示后,由县教育局办理“两高人才”子女择校相关事宜。
(四)相关要求。申请企业和“两高人才”必须按照规定如实申报,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我县惠企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提请常务会研究事项
审议通过《办法》,根据各单位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以浦城县人民政府行文印发实施。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浦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