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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10:2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浦城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城县民政局联系。

联系方式:0599-2880233

地址:浦城县皇华山路412号

电话:0599-2880233

邮编:35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财政相关信息21条;部门相关信息5条;养老相关信息8条;救助相关信息30条,其他相关信息2条。围绕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工作重点,我局将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工作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重点,定期主动公开每月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老年人补贴、儿童福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层层把关,加强公开前的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后的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局门户网站为主,浦城县民政局官微为辅,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众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大政务公开内容建设、监测检查和安全防护力度,确保运行健康有序。选派政务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务信息公开多样性不足,发布的文字内容较多,其他新媒体形式方面有待加强;信息发布主动意识不够强烈,对一些新政策公开反馈不够及时,制发后未及时上网等情况时有出现。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创新思维,以形式更为新颖、感染力更加丰富的公开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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