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作为传统民俗文化的一部分,在特定节日和场合深受民众喜爱,然而,烟花爆竹的经营和燃放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随着我县社会发展和管理需要,对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进行科学规划变得尤为重要,科学研究优化调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是营造科学合理、安全为主、公平公正、便民服务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重要基础。
二、制定意义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制度化、规范化,有益于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维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公平稳定,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有益于进一步推进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
三、目标任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布点规划,建立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四、制定过程
(一)起草规划。浦城县应急管理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对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基础上,对规划的预期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对规划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初步把关,最终形成《浦城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浦城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0条。
(三)合法性审查。2025年5月29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本单位法律顾问对《浦城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征求意见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形成《浦城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送审稿)》。
(四)会议研究及签署。2025年6月16日,将《浦城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送审稿)》提请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规划》共5个部分,分别为规划依据、规划原则、布点数量、申请条件和程序、其他要求。
第一部分为规划依据。《规划》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第二部分为规划原则。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四条的规定,确定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原则: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在各乡镇(街道)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的地理位置、人口分布、风俗习惯等因素,结合近年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分布情况以及市场长期形成的供需平衡情况进行布点规划。
第三部分为布点数量。明确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规划控制数和各乡镇(街道)控制数,每个乡镇(街道)可设2个及以上零售店(点),全县共规划布点134家。发证名额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先到先得”原则审批,达到规划数量后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递补。
第四部分为申请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准入的重点条件和注意事项。具体分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人申请登记、县应急管理部门现场核查、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考核、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出许可决定等四个重点环节。
第五部分为其他要求。进一步规范零售店(点)取得许可证后的安全经营活动。
六、规划范围及有效期
规划范围:全县行政区域;
规划有效期:2025年6月16日至2030年6月15日。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浦城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左训勇 0599-602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