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浦城县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请示》(浦自然资综〔2025〕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确保我县土地市场健康运行,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浦城县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具体见附件)。
二、该计划批准后,由你局负责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你局应严格依照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地块的公开出让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招、拍、挂”出让。
三、在项目出让实施过程中,如需对出让计划进行调整,应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浦城县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明细表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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