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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及各项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本年报主要包括我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浦城县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浦城县掌上12348、浦城普法2个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司法行政相关信息。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8类政务信息发布,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通过微信公众号积极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将新的政策、项目情况和重大活动等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有序,2025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完善和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维护更新政府信息、撰写相关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深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社会公众所需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和实时更新,保障公众参与权与知情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充分利用“浦城普法”新媒体平台优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政民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与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同时,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导,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长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不够全面、具体。

    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的互动功能,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12348便民热线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推广官方微博、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以此多方了解公众需求。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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