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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2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结合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方式:0599-2822589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邮编:353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对照《条例》要求,依托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聚焦房地产政策、保障房分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燃气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动态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持续深化住建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做到了主动公开,扩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研习《条例》的各项表述,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畅通受理渠道,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0件,均已办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10次行政复议的情况,我局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耐心地与群众解释《条例》相关表述内涵,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在平台统筹方面,不单独设立部门网站,而是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整合至县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资源集约融合、管理规范统一。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更新责任,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与内容呈现,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5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0

0

0

0

0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0

0

0

0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6

0

0

0

0

0

1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1

0

0

0

0

0

1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0

0

0

0

0

0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3

2

0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扩大,日常巡检工作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方面存有短板,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注重实效。一是拓展公开渠道,丰富传播形式。在巩固现有平台基础上,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对接协作,积极运用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直观地传递政策信息。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的专业指导与培训,深入领会《条例》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意识与业务操作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巩固既有优势,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开展。三是深化内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股室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提升全局上下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参与意识,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各类信息能够持续、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5620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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