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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石陂“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报告
2026-02-14 15:24 来源:浦城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2025年3月11日08时42分许,浦城县国道205线1948KM+180M路段(石陂镇辖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办牵头,公安交警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局、应急局、石陂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建瓯市安委办、浦城县纪委派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展开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结束后,按照县政府批复,依法依规分别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追究及整改。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6211,由政府办牵头,县公安交警大队、应急、交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石陂镇人民政府等原事故调查组成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有关部门履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过查阅部门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形成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浦城县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开展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李东海(肇事客车驾驶人)
  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议由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叶声乐(肇事货车驾驶人)
  处理建议: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已按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四)相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处理建议:建议由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按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已按公司规定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石陂镇道安办相关工作人员
  处理建议:建议由石陂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石陂镇党委、政府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六)石陂镇相关行业监管工作人员
  处理建议:建议由石陂镇党委、政府进行提醒谈话

处理落实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提醒谈话。
  三、政府有关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石陂镇道安办
 处理建议:建议责成石陂镇道安办向县道安办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处理落实情况:石陂镇道安办已向县道安办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石陂镇党委、政府
 处理建议:建议由县道安办对石陂镇党委、政府进行约谈提醒。
处理落实情况:县道安办已对石陂镇党委、政府进行约谈。
 (三)建瓯市交通运输管理相关部门
处理建议:建议以函告形式通报建瓯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加强个体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监管。
处理落实情况:已发函至建瓯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四)浦城县交通运输局
处理建议:建议由县道安办对浦城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工作提醒。
  处理落实情况:已由县道安办对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工作提醒,督促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监管。
  四、有关监管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县道安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加强货车、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弯道超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警示曝光,加大对国省道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提示,提升群众及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县交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公路隐患排查标准,持续对国省道急弯、坡道、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标志标线、减速设施、警示标识及安防设施,对事故路段及同类风险路段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三)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国省道重点路段巡逻管控与科技抓拍力度,严查重处弯道超车、压线行驶、超速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客货运企业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四)各客货运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强化驾驶员日常教育管理,对超速、不规范驾驶等行为从严内部处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驾驶行为。
  五、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浦城石陂“3·11”事故评估组
               202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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