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浦城县皇华山路336号
电话:0599-6028310
邮编:353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与要求,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自然人通过网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
(二)公开内容
1、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需要管理对象悉知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3、注册登记窗口的工作内容、法律依据、登记程序和服务承诺内容及违约处理办法。
4、有关业务工作的依据、标准及抽检信息。
5、查处各类违法案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处罚结果。
6、经营异常目录及企业信用信息。
7、部门财务信息经费预算、决算、政府集中采购等。
8、群众希望、且允许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以下三类,一是通过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通过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栏、县档案馆和图书馆公开。三是通过本局微信公众平台对社会关切的“疫情防控”、“农产品检测”、“食、药品安全知识”、“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及时回应,同时发布政策解读等信息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一是加强监督抽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计抽检665批次,检测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98.79%,不合格食品已立案调查。二是加强食品快检,由各基层市场监管所针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肉类等开展快速检测工作,重点对农药残留、二氧化硫、甲醛等项目进行检测,今年以来,共开展快速检测1000余次,合格率99.7%。三是持续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突出对药品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抽验,截至目前,承担药品监督抽样任务80批次(包括中药饮片),已全面完成抽样工作;四是强化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达标,配合省局工业产品监督抽查28批次,合格率100%。
2、强化异常名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规范经营异常状态的列入、移出和公示,今年以来,累计有195户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持续推进“一张网”建设工作,归集相关涉企信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县各部门在协同监管平台中归集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等各类企业信息共32819条,今年新增信息4692条。
3、2020年我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25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272件,受理举报132件。受理有关疫情的投诉举报共计115件,其中投诉29件,举报86件;115起投诉举报中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78件,餐饮、住宿、婚庆等方面预付定金纠纷8件,关于口罩制假售假21件,其他8件。现有投诉举报全部予以答复,市局转达办结率100%。全局案件共办理各类147件:一般程序144件,简易程序3件,移送公安1件,已结案130件,共罚没237.487万元。
(五)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1、在 “4.20-26全国知识产权活动周”、“5.12-19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10.13-19中国专利周”等活动期间,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烟草专卖局和知识产权协会等单位,分别通过现场宣传和走访企业形式开展专项宣传,共计向群众发放《知识产权建设和政策解读》、《专利法》、《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宣传资料1600余份,专版海报100多份,悬挂宣传条幅15条,LED走字20余家,接受群众问询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群众知识产权意识,为浦城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2、开展药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引导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分别在5月、8月、10月开展了药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宣传手册发放、组织参加全国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用妆知识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安全用妆知识和系列科普视频及化妆品经营企业LED屏宣传等宣传形式,提高了消费者对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认知,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消费,为药械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6月13日,联合县食安办、共建社区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共建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有奖问答、进超市、进药店、进市场等形式宣传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和法律法规,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此次活动共解答现场咨询消费者近200人,发放有奖问答小礼品约300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传单500余份。
4、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及时让群众知晓。2020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指引,食品安全消费警示,知识宣传周,安全宣传共建等信息进行解读。
(六)监督保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目前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一人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各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日常工作预算,并未安排专项资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9 | -6 | 1171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10 | 4 | 614 |
| 行政强制 | 31 | 0 | 3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04100.0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算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日渐提高,但相关培训却未跟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紧缺,仅1名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公开内容有待于充实、完善,将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突出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地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以此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1、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调整工作重心,适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力投入。
2、规范重点业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巩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展互动渠道、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高网上办事及公众互动便利度,助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下载链接: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