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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浦城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浦城县水利局公开指南 (试行)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浦城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指南》。 浦城县水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由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领导分工

●规范性文件

●农业发展规划计划

●统计信息

●工作动态

●其他应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门户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渠道

通过网站公开本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网址为http://www.pc.gov.cn),此外,还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公开栏以及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 

 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文号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名称: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全称。

3.发布机构:信息产生机构。发布机构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4.内容概述:为方便公众查询而设立的数据项,取自信息标题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

5.生成日期:生成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文件类政府信息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日期使用0000-00-00的格式。

6.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四)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局政务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浦城县水利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9-2841828

电子邮箱:pcxsljggyx@126.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浦城县五一三路15号

邮政编码:354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从浦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交送。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浦城县水利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后附申请表)

3.当面提交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的处理方式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应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本局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浦城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法人/其它组织

法人/组织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所需信息情况

信息名称、文号

 

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信息载体格式

□ 纸面

□ 电子文档

 

获取信息方式

邮寄

□ 电子邮件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备注

 

注: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填写有效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2)每张申请表仅限填写申请公开一份政府信息。(3)两人以上多位申请人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请填写提交一份申请表。(4)采取信函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本表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邮寄至浦城县五一三路15号4楼水利局办公室收,邮编35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5)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的,为防止他人冒名提出或篡改申请,请将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的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图片格式(图片需清晰)上传发送至邮箱pcxsljggyx@126.com